招标单位: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年第二批集中规模(物资类)采购项目之三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外
招标日期:2016.4.1
公告日期:2016.4.1
公告内容:
受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年第二批集中规模(物资类)采购项目之三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
招 标 人: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昌平区科技园区昌平镇超前路*号B座*室)
招标代理公司:*(*东城区东兴隆街*号北京商界B段三层)
项目名称: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年第二批集中规模(物资类)采购项目之三
项目单位及合同(框架协议)签订单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中有关的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投标;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资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 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设备/材料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他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 在国内物资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公开通报批评;
*) 投标人(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等条件;
*) 投标人应具有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 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该具有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需满足“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各标段具体的资格要求。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城区东兴隆街*号北京商界B段*层业务部)。
*. 标书款:¥*.*/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城区东兴隆街*号北京商界B段*层开标大厅)。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